仪式变化与执行者
原本烧七是每七天进行一次,共七次。但在实际习俗中,往往改变为四次,即一七(常被三天圆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并且一般只烧单数,称为 “烧大七”。在执行者方面,按丧事习俗,烧一七、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寓意 “有头有尾”;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并且女儿要烧五盆纸花。
犯七的特殊情况与应对方法
犯七的定义:从亡故之日以农历推算,若逢七之日(即每七天的节点)与初七、十七、二十七这些日子重合,就叫犯七。例如三七与这些日子相合,就是犯了三七。
囚七的习俗
从死者咽气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 “七”,“七七” 之内,孝子不理发,不修面,称为 “囚七”。每 “七” 均需上坟为死者烧纸钱,尤以 “三七”、“五七”、“七七” 最重要。
与农历日期相关的特殊情况处理
七个 “七” 中如有一个以上的 “七” 与农历日期中的 “七” 相吻合,称为 “犯七”,如果没有 “犯七”,孝子则要在 “复山” 前讨足一百户人家施舍的米,用来在 “复山” 那天招待前来致祭的亲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