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石嘴山市民政局发布公告为例,其公布的“集中整治重点”包括:
1.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
2.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
3.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
4.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丧葬用品价格虚高。5.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
6.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收受好处,违规牟利,垄断殡葬服务项目、欺行霸市,攫取高额利润。
7.按规定应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墓穴(墓位)虚高定价。
8.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9.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
10.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11.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12.违规出售(租)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
13.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
14.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15.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财政补贴。
16.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问题。
17.政策执行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
18.殡葬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年前,国家层面也曾启动在全国范围整治殡葬行业。2018年,民政部牵头多部委发文,从2018年6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与当时整治“突出问题”的表述不同,今次召开的会议还强调整治“腐败乱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集中查处一批腐败案件,严厉打击其他违法犯罪。”会议称。
与之对应,今年以来已有多名殡葬行业人士落马。综合各地消息,涉事单位涵盖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墓园等。职务则涉及各级干部,如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后勤保障股股长、监察队队长、总账会计等。一些被查人员已在殡葬行业工作数十年,还有人已经退休或已离开该岗位。这些涉事单位多位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部分单位享受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
在查处惩治的同时,改革殡葬行业也是近些年来常被提及的关键词。正如多篇研究所分析,除了相关从业者的个人贪腐问题,殡葬行业存在的一些系统性弊病,也是天价殡葬、殡葬腐败等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在2012年的一篇文章中梳理了殡葬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文章认为,殡葬行业之所以会成为腐败重灾区,垄断经营是首因。以骨灰盒产销为例,生产与销售不对称,即虽然市场上有多家企业从事骨灰盒生产,但采购商却只有殡仪馆一家。而对于用户来说,殡仪馆又是惟一的销售商。当殡仪馆兼采购和销售于一身时,同时又没有妥善的制衡机制,腐败就容易产生。生产商想推销产品,必须跟负责采购的殡仪馆负责人搞好关系,回扣和红包便是处理关系的最好手段,行贿、受贿自然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文章提出另一个弊病,是殡仪馆“一把手”的权力过大,权力制衡机制缺乏、虚位,权力实际运行寻租机会空间大。文章称,权力过于集中,导致馆长大小事一人说了算,例如某市殡仪馆前馆长谢某个人全面负责的党政、人事、业务等工作,具体包括讨论及决定丧葬用品的购置、合同的签订审查、所有财务开支的签字认可等一切人、财、物等方面的工作。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一篇文章则从制度层面分析了殡葬行业收费贵的原因。该机构的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认为殡仪服务费用偏贵及以上(含贵和很贵)的占比为 46.3%;认为安葬费用偏贵及以上的占比为 50.7%。文章分析,受各地财政保障力度不足影响,导致殡仪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基础服务范围覆盖不全,例如,基本服务收费价格标准较低且多年未调整,导致基本服务收入无法覆盖运营成本。